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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船山区人民法院上下联动,将被执行人陈某拘传到法院,成功促成46万元案款履行。
陈某为船山区人民法院一起离婚财产纠纷案的被执行人,与申请执行人李某因感情不和离婚。陈某应向李某支付50万元。判决生效后,陈某于2022年1月支付了10万元,剩余相关款项迟迟不履行。法院执行干警多次约谈他,陈某均以在西藏务工为由推脱。6月30日,李某向船山区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称陈某已回到家中,请求法院派执行干警前往。由于近期出警任务重、警用资源不足,船山区人民法院致电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协助。
市、区两级法院执行干警到陈某住处后,敲门无人应答,给陈某打电话,其谎称还在拉萨。当得知法院将联合公安强制破门时,陈某这才赶回住处。被执行干警拘传到船山区人民法院后,陈某仍拒绝履行案款,法院将其拘留。
7月3日,陈某现任妻子到法院,现场履行完46万元案款。
(全媒体记者 蒋制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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